关于选派优秀学生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赴香港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2-18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香港理工大学交流项目名额为3人。软件学院可以推荐一名本科生,要求排名优秀及各项能力表现突出。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部分项目硕士研究生必须争得导师和学院的同意。

2、软件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各交换学校的面试,申请材料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的统一面试。

3、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人民币15002500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对方接收学校免学费或住宿费,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正常缴纳。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11228日,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各个学校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2011228日前持材料到学院105办公室陈老师处报名。学院经过筛选并推荐名单(学校港澳台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港澳台办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并会同教务处及学生处一起组织面试,遴选合适的人选,最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

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个人中文履历1份(限1页);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 (附件1)

c.学生成绩单1(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d.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e.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f.在学证明1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香港理工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不会影响学生外出学习所在学年的奖学金评审及保研事宜。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本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交流项目负责老师:吴天喜

Emailtxwu@xmu.edu.cn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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