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3-21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第一批选拔工作已完成,现将第二批项目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及其它杂费。 5.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学校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规定名额的,台港澳办将拒收材料。 3.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成绩单 (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成绩单原件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四、截止时间 2019秋季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第二批),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27日上午11:30之前。请申请同学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台学院办公楼A107李老师处(电话2580582),学院回执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lee02@xmu.edu.cn。请特别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 (提取码:48ky)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学期交流项目专用表) (提取码:mbzb) 附件3:学院回执 (提取码:h4mi) 附件4: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项目简章(第二批) (提取码:sm8y)
软件学院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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