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5-30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紧急通知,按照财务处报账要求,学生答辩相关费用(评审费、答辩费)统一由1人(答辩秘书或学生均可)汇款转账,不能付现金不能通过ATM转账,转账凭据要附上才能报销。千万不要由多个人汇款,财务处要求整个报账过程零现金。请互相转告,谢谢!财务室在2014-05-30提交
上一篇:我院与中联信(福建)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
下一篇:【出国出境】关于公布2014年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第一批)资助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