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学生日常事务办理流程说明

发表时间:2026-03-13 编辑:李轶涵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理原则

1.所有签字、用印材料应经相关负责人逐级审批,确保程序合规、责任明确;

2.每项事务应提供完真实、完整、有效的支撑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学生准备材料

1.根据事务类型填写规范文件(如申请表、证明、请假条等);

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通知截图、成绩单、活动方案等);

3.如需学生本人签字,应提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步骤二:相关负责人初审

1.根据事务类型,将材料提交至对应初审责任人:

(1)本科生日常事务:班主任、辅导员

(2)研究生日常事务:辅导员(部分需导师签字审核的材料需提前找导师签字或审核)

(3)本科教学事务(选课、成绩等):教学秘书

(4)研究生教学事务: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5)党建事务: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6)出国出境事务:辅导员、外事秘书

(7)其他事务:可先咨询辅导员

2.初审负责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3.初审通过后签字确认(如需),并指导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步骤三:逐级审批(根据事务性质)

以下为常见审批路径(如通知有特殊要求,以通知为准):

1.本科生请假事务: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副院长(三天及以上应报副院长审批)→党委副书记(七天及以上一个月以内应报党委副书记审批)

2.学生活动/思政类事务:辅导员→党委副书记

3.本科教学管理事务:教学秘书→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4.研究生日常请假事务(如病假、事假):研究生导师→系主任(三天及以上应报系主任审批)→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院长(七天及以上5周以内应报副书记、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辅导员)。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5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研究生涉及学籍管理的相关事务(如因公出国、开学注册报到请假、学籍异动等):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均从教务系统提交和审核即可)

6.党建事务: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党委副书记

7.出国出境事务:详见学院官网【学生出国境审批手续】https://informatics.xmu.edu.cn/info/1135/180751.htm的附件1、2

说明:涉及跨部门或重大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审批环节。

步骤四:学院办公室审核用印

1.所有审批签字齐全后,如需加盖学院(或学院党委)公章,则将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或学院党委办公室);

2.办公室老师复核签字是否完整、文件是否规范;

3.登记《用印登记表》,注明用印事由、申请人、审批人等信息;

4.办公室老师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或学院党委)公章,并扫描留底。

三、常用联系人及办公信息

1.辅导员办公室:正信楼102、103

2.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办公室:正信楼219

3.外事秘书办公室:正信楼110

4.学院办公室(学院公章用印):正信楼110

5.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党委公章用印):正信楼409

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补充说明

1.学生对流程有疑问,可先咨询辅导员。

2.本流程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