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2026年各项本科生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3-10 编辑:李睿鑫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将评选颁发“歌乐奖学金”“芙蓉基金·‘科创之星’奖学金”“星皓奖学金”“启航奖学金”“信息学院2006级自动化校友奖学金九九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7本科生院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推荐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奖项

歌乐奖学金

芙蓉基金·“科创之星”奖学金

星皓奖学金

启航奖学金

信息学院2006级自动化校友奖学金

九九奖学金

比亚迪奖学金

名额

3

一等2人、

二等6

7

2

3

2

8

各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详见附件1

注:各系学生请按照附件1进行申报,本次院奖只能同时获评一个奖项,学院有权根据后续报名情况,对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

各项奖学金具体评审细则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申报本次院级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因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学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院级以上奖学金评选,其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生均不能参评。

6.“歌乐奖学金”“星皓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三项院级奖学金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依据学分绩点排名。

三、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参评本次信息学院院级奖学金(九九奖学金除外)

2. 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与本次信息学院院级奖学金不能兼得(九九奖学金除外)

3. “歌乐奖学金”不得连续两年获评。

4.获得本次院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可以参评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6年国家奖学金。

5.“芙蓉基金·‘科创之星’奖学金”不得与国奖、国励、校级奖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兼得。

四、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一)本科生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继续采用“七彩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提交完整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2.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根据名额,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并由学院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3.九九奖学金申请者推荐人选需进行答辩确定最终获奖人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选材料提交

1.请各位有意参评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并在“七彩信息”小程序提交所有加分材料加分材料通道3月1310:00开启,3月14日下午18:00关闭

2.请31510:00316日晚1800于七彩信息上提交院级奖学金申请并将《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电子版)》及《厦门大学信息学院院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作为附件打包上传。

申请通道:2026院级奖学金

3.请将比亚迪奖学金电子申请表、汇总表于3月16日晚18点前发送至邮箱: 2155963466@qq.com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项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联系人:

李老师:3038901290@qq.com

司同学2155963466@qq.com

 附件1-3.zip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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