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7-10-08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身份证遗失补办、申换程序
1、时间:每两个月一次,特殊情况请联系办理人。
2、需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遗失证明(见附件1)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邵老师处);请携带并出示学生证件。
(2)在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文化宫旁)拍的专用照片;
(3)常住户口页;(请需要领取的同学,于每周二、四上午的办公时间到团委办公室找黄老师领取。)
3、缴费:每人20元
4、携带以上材料到厦大派出所盖章、办理。
注:学生证遗失补办程序等相关学生事务办理程序可浏览学院网页“学生办事指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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