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21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班本科生:

2017-2018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

二、评奖名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9人,二等37人,其他奖学金项目36人

三、奖学金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

二等奖500元/人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

四、奖项兼得注意事项

1、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2、已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获得2017年下半年评选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五、参评条件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学校、学院评审办法具体见附件1

2、2017-2018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应全部合格。

3、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4、各项奖学金的参评条件:

(1)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上学年课程成绩排名(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017-2018学年成绩排名见附件2和3

(2)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2016-2017学年成绩排名见附件4和5。

(3)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②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③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4)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③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5)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②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③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④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6)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②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②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8)所有事迹为2017-2018学年取得

六、提交申请要求

1、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5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A103辅导员办公室。

2、提交材料要求

①《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附件6)一式一份,所有综合事迹描述都需要写明何时获得

②学校志愿服务工时系统中的时长截屏打印,纸质,注意截图要体现上学年的内容,或者社会实践相关证明(需实践单位证明)

③所有事迹材料的支撑材料,纸质1份,注意不要原件,只需要复印件即可

3、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