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道德会助学金评选

发表时间:2009-03-24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安排:

1。申请者必须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 申请者年受助总额须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3. 漳州校区申请材料交给李加冕老师,本部申请材料交学院109办公室刘锦锗老师,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7日中午12点之前,请注意时间。

4. 申请者的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不必到教学秘书处单独打印。


关于评定08-09学年“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的通知

[作者:站长 转贴自:学生处 点击数:63 更新时间:2009-3-24]

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