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信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只面向台港澳本科学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宝钢奖学金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 1名 | 10000元/名 |
|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 1名(差额) | 10000元/名 | 港澳台学生 |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周期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爱校荣校,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认同感;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心理素质良好,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七)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具有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八)积极参加美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素养、人文素养和高尚情操;
(九)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计算区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十)评审周期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如下: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排名除指导教师外的最前者可视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指定专家鉴定)。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级、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以《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竞赛项目库》为准)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取得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十一)综合能力表现优秀,即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道德风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优秀。
(十二)符合所参评奖项评奖办法规定的其他评奖条件。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见《(2014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2.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科生评选。具体要求见《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十三)延期毕业生不参评宝钢奖学金;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奖学金。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可兼得。
2.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通过“七彩信息”小程序自愿申请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2.学生在七彩信息小程序上提交各项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0:00。
3.申报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4.加分材料审核完毕后,学生在七彩信息小程序对应通道提交申请表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根据名额分配,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小程序材料提交时间:
参评同学请于9月20日20:00前将所有加分材料通过“七彩信息”小程序提交。
2.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在七彩信息“文体活动-体质健康测试”一栏提交参评学年的体测成绩。
3.提交材料清单:
(1)参与本次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同学,请按以下顺序于9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信息学院正信楼102办公室李睿鑫老师处(每个人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袋里,用便利贴写明姓名、学号、年级、何种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3038901290@qq.com:
①《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5-1)(一式两份)
②《厦门大学港澳台宝钢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5-1)(一式两份)
③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请交复印件,不收原件,请将证明材料装订至申请表后)(一式一份)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A. 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B. 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C. 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D.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E. 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F. 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G. 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H. 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2)参与本次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将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交:
①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
②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背后写姓名)
(3)另外,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情况说明(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扫描件(pdf格式)。
(二)申请表单提交
1.申请通道名称:
①2025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②2025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2.申请通道开放时间:
2025年9月21日10:00 - 2025年9月22日22:00
3.申请时需在表单附件提交《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港澳台宝钢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5-1)。
(三)各班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对申请国奖、国励的同学班级民主评议,并于9月22日下午17:30前将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5-5)签字提交至信息学院102办公室李睿鑫老师处。
经办人:李老师
邮 箱:3038901290@qq.com
附件1-5.rar
信息学院 (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