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新生党组织关系、档案寄送、申报户口须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点击:

 

一、2012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递须知

1、福建省外生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福建省内生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2012级新生档案寄送须知

2012级新生请将档案寄至“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收,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

三、2012级新生申报户口须知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外省生源(不含福建省生源在省外高校、研究机构就读的学生)新生可自愿申请落户;本省生源新生户口(含福建省生源在省外高校、研究机构就读的学生)的户籍要回原籍落户(如有疑问,可咨询福建省公安厅)。

1、新生申报户口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新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

②新生《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③符合落户条件的新生须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含户口已经在本校集体户的推免硕士研究生、直博生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

④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2、户口迁移证要求:

①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警察署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如“江苏省南京市”或“安徽省歙县”;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迁往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

②《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方为有效。

③《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党务秘书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