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实验楼306会议室召开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平台主任、副主任及实验中心教工支部委员会参加的办公会议。会议由实验中心主任彭侠夫副院长主持,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实验中心宣传报道管理规定》及《实验中心安全管理、教育规定》。
《实验中心宣传报道管理规定》提出实验中心的宣传工作要反映教学、科研新动态、改革创新、党务工作等情况;要宣传先进集体及个人;要有利于加强师德建设,交流工作,弘扬先进,鼓舞士气;要有利于大家了解中心发展的各项动态。《实验中心宣传报道管理规定》明确了实验中心宣传工作的支部管理审核、办公室日常管理及各平台的通讯员职能等责任划分,便于宣传报道工作的开展。《实验中心宣传报道管理规定》要求各平台主动为举行的各项活动撰写相关报道,并作为考核贡献分计算的条件之一;要求中心委派的老师在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结束后撰写考察报告,并作公开报告以利于中心教职工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实验中心安全管理、教育规定》明确了由实验中心领导、各平台领导及各实验室管理人员构成的三级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责任到人。针对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特点,《实验中心安全管理、教育规定》对实验中心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异常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工作和非上课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力争从制度上消除安全隐患,从管理上杜绝安全事故,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近两年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狠抓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各项管理从“以人管事”到“以制度管事”的转变。此次通过的宣传、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此前在教学、科研及教师进修等多方面制定的各种制度,必将完善、充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制度建设,推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工作的规范和进步。
国家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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