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大换届选举致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6-11-02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按照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中共厦门市委2016年1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将依法全面展开,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各级人大代表是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基础,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者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者,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代表选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每个选民的切身利益。我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法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选举日定为2016年12月10日。因此,请每位选民(即1998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在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到所在选区进行登记,并踊跃参加选举各阶段的活动。希望各位选民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选举,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使自己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

    这次换届选举,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了解选举的法定程序和有关政策;要树立大局观念,服从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主动与各选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和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的选举工作,依法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选民选为区人大代表,以提高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整体素质。为建设求真务实、高效廉洁、团结协调、朝气蓬勃的国家机关领导集体,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推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选民,您手中的一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一票,希望你们在党委、人大的领导下,依法参与选举,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思明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